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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运城河津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2021年运城河津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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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全市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根据中共运城市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运组通字〔2021〕39号)精神,现就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河津籍大学毕业生48名(其中男、女各24名),为乡镇(街道)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及已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农村和社区工作;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委培、定向应届生不得报考;

  11.通过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12.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13.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等次的不得报考

  14.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起始日为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地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河津市人社局(延平街与永兴路交叉路口)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由本人填写《河津市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1)携带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⑥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⑦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属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不需提供报到证原件),近三年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审批部门公章。

  4.领取准考证

  时间及地点:9月16日-9月18日,在原报名处领取。

  5、疫情防控要求:①考生需自备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报名现场,报名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②考生需服从报名现场管理,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完成报名后,按要求迅速有序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③所有考生在进入报名现场前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④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不得来津;属于低风险区返津的考生,须提供最后一次入运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⑤报名时,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隔离期、境外返运人员未超过14天隔离期;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居民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有以上任一情况的不得报名。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不能排出先后次序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排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及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核实身份,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发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前考生主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结束,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确定面试时间后,在原发布招聘的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处理问题的能力等。面试考官为5-9人(奇数),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并签订保密协议。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个考生面试2道题,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2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面试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

  面试时间、地点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并组织考生填写《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附件3)。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考察时自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4)。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入编单位同等人员工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报考大学生被聘用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个人志愿、专业特长和村(社区)工作需要分配确定岗位,优先分配到干部年龄和学历结构不优的村(社区)任职鼓励聘用大学生回本乡本村或居住地社区工作。聘用大学生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半年,在相关人员帮带下,参与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半年后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其中,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聘用大学生由市委组织部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六、领导组织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每项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一把手要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责任承诺书》(附件5)。

  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要制定应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在招聘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置。重大舆情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及时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调离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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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21年河津市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表.doc

  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doc

  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责任承诺书.doc

  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十五种情形.docx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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