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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商的原则是什么?

会商的原则是什么?

会商是指当文件内容涉及有关单位或部门的职权范围,需征得其同意和配合时所进行的协商活动。会商工作有利于维护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维护政令的统一性。...

会商是指当文件内容涉及有关单位部门的职权范围,需征得其同意和配合时所进行的协商活动。会商工作有利于维护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维护政令的统一性。

 
会商这一环节由发文单位主动组织,与其他部门就有关问题协商征求意见完毕后,应请这些单位或部门的有关责任者签注会商意见。
 
(一)会商的原则
 
1.相互尊重。尊重对方,虚心听取对方的意见,这是做好会商工作的基础
 
2.平等协商。当意见有分歧时,要本着平等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
 
3.协同一致。联合行文的各方当取得一致意见之后才能发文,不能在未协商一致之前由某一方先发文。
 
(二)会商的步骤
 
1.会商。主办单位提出联合行文意向,与有关部门就发文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文种选择等进行充分协商,彼此交换意见。
 
2.拟稿。在会商的基础上,由主办单位拟出文稿,交与各有关行文单位分头审阅,提出修改意见。
 
3.会稿。各联合行文的有关单位集中起来,对有争议的问题充分协商,统一认识,求大同存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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