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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地址在哪?招生办电话是什么?招生简章

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地址在哪?招生办电话是什么?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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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网址:www.mhkkmzyjs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888号

联系电话:0435-4382666 0435-4240777


2021年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校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88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6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6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6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6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6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民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控制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市、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专业录取:进档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mhkkmzyjs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888号


联系电话:0435-4382666 0435-4240777


联 系 人:孙老师 刘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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