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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2021年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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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根据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规定范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2人,其中:临床医学7人,护理学7人,药学2人,医学影像3人,康复医学治疗1人,中医学1人,麻醉学1人(详见林西县乡镇卫生院招聘计划表)。此次招聘人员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按岗位要求聘用后至少在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最低5年服务年限协议

  招聘岗位设置

  (一)招聘计划中,40%的岗位用于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服务期满(含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都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2019、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其他招聘计划,按招聘条件执行。

  (二)名词释义

  1、以下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生”: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2年以上)。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服务期从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服务期满获得《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年两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本简章发布日前其个人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不受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影响。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户籍条件:

  (1)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限赤峰市户籍(含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或在赤峰市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生”和具有赤峰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报考非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护理岗位的限定为林西县户籍或入学前为林西县户籍;报考护理外的其他岗位均限定为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

  (3)户籍必须是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户籍。

  4、学历条件: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要求,应届毕业生报名并被录用的应在两年内考取所需的执业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1年底,项目生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21年9月底。除户籍取得时间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招聘公告发布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分项目人员和普通岗位两个阶段,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此阶段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凡是没有报考人员的岗位全部转为普通岗位报名。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与审核同步进行。

  报名地点:林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东侧楼梯上楼)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林西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学习经历,应填写学校名称、在校起止时间,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应填写工作单位、工作起止时间、从事的主要工作等。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个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项目人员”的项目证书(2020年服务期满、没有颁发证书人员要在“工作经历”中填写服务项目和起止日期)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彩色二寸照片5张。

  笔试

  (一)、笔试试题聘请市外专业人员出题。

  (二)、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相关规定、时事政治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三)笔试时间

  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地点

  笔试在林西县林西镇内设考场,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笔试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七)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林西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八)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面试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凡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少于或等于3人,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多于3人的,前3名进入面试。凡岗位招聘人数多于1人的,按倍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并列分数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因故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在面试前2日到原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所有考官均异地聘请。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

  八、体检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县卫健委负责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林西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因有影响聘用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

  (一)公示期满,由县人设局和县卫健委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在招聘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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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西县乡镇卫生院招聘计划表》

  《林西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林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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