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清镇 > 正文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校徽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校徽

网址:http://www.gzspzy.cn

电子邮箱:gzspzy@gzspzy.cn

通讯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双桥路1号

邮    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5660105


以下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高考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九条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取。


第十条 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考生的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协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一、2021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3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生、年


2、住宿费:1000元/生、年


说明: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是公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在8000-15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的。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二、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简介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于1953年,由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主管。办学宗旨是围绕贵州“三大战略”“五张名片”,坚持“政产教农”融合发展,坚持扎根贵州,服务粮油食品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等工作


现有3个校区,占地614亩,其中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514亩、贵阳北校区70亩、南校区30亩,校舍面积25.5万平方米。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与风景如画的贵州风景名胜区红枫湖毗邻,北校区与风景优美的贵阳登高云山森林公园相伴,南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贵阳河滨公园边上,校园风景秀丽,环境宜人。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4615


学院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双桥路1号


学校简介: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于1953年,于2017年2月20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院党委负责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素质应用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我院2021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九条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取。


第十条 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条  对考生的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协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生、年)


第十三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我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 助学金: 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学校网址:http://www.gzspzy.cn


电子邮箱:gzspzy@gzspzy.cn


通讯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双桥路1号。


邮    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5660105


联系人:范老师、尤老师、钟老师、龙老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