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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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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徽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徽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邮编:750021

咨询电话:0951-2078696  0951-2081007

传真:0951-2076372

学院网址:http://www.nxcy.edu.cn


以下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为考生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 学院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2021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学费4620元/学年;


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说明: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在8000-15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的。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二、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示范校项目院校。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宁夏财经学校和1981年创建的宁夏银行学校。2002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宁夏财经学校和宁夏银行学校合并组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5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挂牌。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院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为考生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 学院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


第十四条 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院并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院为其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邮编:750021


咨询电话:0951-2078696  0951-2081007


传真:0951-2076372


学院网址:http://www.nxc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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