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日报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罚。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总体上看,近年来金融机构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取得了许多成效,但部分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仍然不足,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内部控制仍需持续强化,技术安全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进一步加大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力度,提升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层级,《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等已列入人民银行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已于11月1日起施行,该实施办法在延续原有金融信息保护专章的基础上,从信息收集、披露和告知、使用、管理、存储和保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自2013年以来,央行每年均开展以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相关机构在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央行还不断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通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等方式,对金融机构进行持续、动态监测。对金融机构超范围收集、非法存储、超范围使用或者泄露消费者金融信息等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消费者金融信息一般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及其他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这些重要信息一旦泄露,可能导致金融消费者自身以及家人、亲友的财产遭受损失。央行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护个人金融信息,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要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银行(支付)账户等,不要转借他人使用;
二是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不要随意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三是尽量自己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金融信息被盗;
四是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
五是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及时销毁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
六是不要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手机短信、邮件和不明链接,不要随意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谨慎使用公共WiFi、免密WiFi;
七是发现个人金融信息泄露,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维权。
《 人民日报 》( 2020年11月16日 18 版)
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愈发受到重视。
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要求银行、支付机构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这其中就包括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
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也首次将金融信息权益保护写入:央行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牵头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
“我们将继续支持金融 科技 的发展。当然金融 科技 发展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数据隐私、寡头垄断等风险挑战,确保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央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2020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的讲话言犹在耳。
什么是消费者金融信息?《办法》明确,是指银行、支付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处理的消费者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及其他与特定消费者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相关的信息。
消费者金融信息的处理包括消费者金融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在《办法》发布的第三天,央行对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娄底分行、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建设银行建德支行(未公布处罚情况)6家机构开出了超4000万元的巨额罚单,处罚原因中均包括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上述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金融机构要平衡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不能以牺牲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为代价换取业务发展等要求。
据了解,银保监会近日起草完成了《银行保险机构信息 科技 外包风险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信息 科技 外包活动,加强信息 科技 外包风险管理,其中与第三方合作当中涉及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处理的信息 科技 活动,也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随着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监管的日益加强,对于商业银行、 科技 公司以及支付行业会带来哪些具体影响,同时又应该如何应对呢?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大数据的应用价值不仅对金融机构财务指标有直接影响,而且也推动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变革。金融机构通过构建场景,金融业务切入,最终通过大数据变现。
“将来,比较稳定和更加合规的做法是或双方或多方联合建模,通过联邦学习、隐私计算等技术手段,在实现各自数据保护前提下、多数据源和数据格式的深度挖掘与高效协同。在此意义上, 科技 公司调整角色定位,提出技术解决方案。”金天认为。
而对于支付行业来说,金天表示,长期来看,支付数据越来越集中于央行监管之下将是大概率事件,第三方支付“去账户化”、或至少“轻账户化”趋势也很难避免。“从政策导向出发,不排除支付市场上业已形成的寡头垄断格局将会面临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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